台灣的機車密度在全世界是無人能敵的,這就意味著車禍的發生率亦高。日常新聞頻頻報導車禍事件,尤其是那些伴隨著「肇事逃逸」的事件。此篇文章將專注於肇事逃逸的法律問題,並探討車禍賠償行情的相關事宜。
肇事逃逸的定義
首先,我們要明確肇事逃逸的定義。根據台灣刑法第185-4條,如果一個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,導致他人死傷並選擇逃離現場,將面臨1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。其要件包含三點:
你必須是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。這範圍包含汽車、機車和電動腳踏車,但自行車則不在此列。
在交通事故中,你故意或過失地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。
你在事故發生後並未留在現場,協助受傷者或處理事故,而選擇直接離開。
初犯肇事逃逸會被關嗎?
肇事逃逸的後果相當嚴重。縱使初犯,依照刑法規定,也有可能被處以1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。此罪名屬於公訴罪,即使事後達成和解,也無法撤回告訴。如果被判肇事逃逸罪,且無其他減刑條件,則將無法易科罰金,必須入監服刑。
如果肇事逃逸無人受傷,是不是算無罪?
肇事逃逸是否成立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,是是否有人在車禍中受傷。如果只有財產損失,如車損,並無人受傷,那麼在刑法上並不構成肇事逃逸罪。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中有規定,汽車駕駛人在肇事後,若無人受傷或死亡,未依規定處置,將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緩。若逃逸,還將被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。
如果事故導致人員傷亡,不論傷勢輕重,駕駛人都必須留在現場協助傷者就醫或報警處理。否則,除了可能面臨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罪的指控,還會有肇事逃逸的罪名。
結語
在遇到車禍時,無論對方是否受傷,都必須妥善處理,切勿因小失大。如果你遇到車禍肇事逃逸相關問題,或是有關於死亡車禍賠償的疑問,建議儘快尋求專業法律諮詢。理解這些法律條款與規定,不僅可以保護自己的權益,也能讓我們成為一位更負責任的駕駛者。